羅馬書讀經參考 第10章

信靠主就得稱義

【 概述 】

一、基督是律法的終結 (1-4)
  • 以色列人對神有熱心,但不是按著真知識。因為他們不明白神的義,想立自己的義。(1-3)
   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使信他的人都得著義。(4)
二、求告主名就必得救 (5-15)
  • 出於律法的義說,行這些事的人,就必因此得生。(5)
    出於信的義說,凡求告主名的,就必得救。(12-13)
  • 你若口裡承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人中復活,就必得救。(6-9)
  • 人心裡信就可以稱義,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。經上說:「凡信靠他的人必不蒙羞。」(10-11)
  • 要有人奉差遣傳福音,聽見的人才能相信、相信才能求告主。經上說:「報福音、傳喜信的人,他們的腳蹤多麼美。」(14-15)
三、以色列人拒絕福音 (16-21)
  • 不是每一個人都聽從福音。
    信是由聽而來,聽是藉著基督的話而來。(16-17)
    以色列人難道沒有聽過嗎?當然聽過。(18)
  • 以色列人難道不明白嗎?
    摩西說:「我要用不是子民的,激起你們的嫉妒之心。」
    以賽亞說:「沒有尋找我的,我讓他們尋見。」關於以色列人,他說:「我整天向那悖逆、頂嘴的子民伸出雙手。」(19-21)

【 淺註 】

2 向神有熱心

猶太人認為神賜給他們律法,因此他們為律法熱心 (徒21:20)、為祖宗的遺傳熱心 (加1:14;腓3:6)。

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

基督是律法的終極目的; 「總結」可指「結束」或「成全」。惟有基督來,律法才能被成全 (太5:17)。

10 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

相信神叫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、叫他作君王,作救主,就可以稱義;人稱義是因信基督 (加2:16)。

10 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

口裡宣認耶穌為主就可以得救;「口裡宣認」是信心的表現。不敢認主的信心是死的 (太10:32-33)。

11 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

引自賽28:11,所有信靠他的人,必不致失望,因為,所信的是神活潑永恆的道 (彼前1:23)。

17 基督的話

指傳道的人所傳的關於基督的信息,也就是福音。主耶穌說的話就是靈,就是生命 (約6:63)。

18 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 …

引自 詩19:4,原指諸天為神的榮耀作見證,在此轉用來指傳福音者的聲音和言語。

21 整天伸手招呼 …

引自 賽65:2,以說明神對以色列人所顯的慈愛,以及以色列人的悖逆和硬心。

複習

  1. 保羅為以色列人向神祈求甚麼? (1)
  2. 誰是律法的總結(終極)? (4)
  3. 「這道…,正在你口裏,在你心裏」,是甚麼道? (8)
  4. 信心和聽道有甚麼關聯? (14)
  5. 傳道人所傳的道是從那裡來的? (1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