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讀經參考 第7章

神的律與罪的律

【 概述 】

一、律法與信徒的關係 (1-6)
  • 律法約束人,是在人活著的時候。例如婚姻關係受律法的約束,若丈夫死了,妻子就不再受被律法約束。(1-3)
  • 我們藉著基督,向著律法死了,使我們可以歸於基督。(4)
    既然在律法上死了,就脫離了律法的控制。 (5-6)
二、律法與罪的關係 (7-13)
  • 誡命來到罪就活了:
    • 如果不是藉著律法,就不知道甚麼是罪。(7)
    • 沒有律法,罪是死的;有了誡命,罪就活了,我卻死了。(8-9)
  • 罪藉著誡命叫我死:
    • 誡命本是叫人活,罪卻藉著誡命誘惑我、殺了我。(10-11)
    • 律法是聖的,誡命也是聖的、義的、善的。絕對不是那善的叫我死,叫我死的是罪。(12-13)
三、屬肉體的無法抗拒罪 (14-25)
  • 我已經賣給了罪:
    • 律法是屬靈的,我是屬肉體的,我所做的自己不明白。(14-15)
    • 住在我裡面的罪,做了我不願意做的惡。(16-17)
  • 肉體順服罪的律:
    • 我所願意的善,不去做;所不願意的惡,反而去做。(18-19)
    • 我願意行善的時候,就有惡纏著我。(20-21)
  • 善惡兩律的交戰:
    • 我內心順服神的律,肉體卻順服罪的律。(22-23)
    • 靠著主耶穌基督,我就能脫離這必死的身體。(24-25)

【 淺註 】

4 基督的身體

就是主耶穌在世時的身體,是神為他預備的 (來10:5),他為我們成為罪身的形狀,作了贖罪祭 (羅8:3)。

6 心靈的新樣

和合本修訂版改為「聖靈的新樣」。我們已經脫離了律法的捆綁,要依照聖靈所指示的新樣式去服事主。

6 儀文的舊樣

字句(教條)的舊樣式。當基督被釘十字架完成救恩的時候,律法時代就被宣布結束了 (弗2:15;西2:14, 17)

9 我以前沒有律法

我沒認識律法之前。 猶太人從十二歲開始,就要受律法的教導,在此之前,不須承受律法的約束。

10 叫人活的誡命

神親自說:「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;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著。」 (利18:5;加3:12)。

12 律法是聖潔的…

和合本修訂版為「律法是聖的,誡命也是聖的」,因為來自神聖的神。〔神聖:莊嚴尊貴,不可侵犯。〕

23 我心中的律

即內心有行善的意願,想要順服神的律。神的律是良善的,我們心思中為善的律也是良善的。

25 這樣看來,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,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。

讀經時,把這句話移到23節之後,或許較容易理解。

複習

  1. 活人和死人是否都要受律法約束? (1)
  2. 律法的功用是甚麼? (7)
  3.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,為甚麼反倒叫人死? (11)
  4. 為甚麼說屬肉體的人已經賣給了罪? (15)
  5. 靠著誰才能救我們脫離這必死的身體呢? (2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