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約翰福音第二章第1節至11節,記載主耶穌所行的第一件神蹟。它不是醫病、不是趕鬼、也不是使死人復活,而是在一場婚宴中將水變成酒。這件神蹟和我們的人生有什麼關係?
約翰福音 2:1-11
1 第三日,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;耶穌的母親在那裏。
2 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。
3 酒用盡了,耶穌的母親對他說,他們沒有酒了。
4 耶穌說,母親,〔原文作婦人〕我與你有甚麼相干;我的時候還沒有到。
5 他母親對用人說,他告訴你們甚麼,你們就作甚麼。
6 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,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裏,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。
7 耶穌對用人說,把缸倒滿了水;他們就倒滿了,直到缸口。
8 耶穌又說,現在可以舀出來,送給管筵席的;他們就送了去。
9 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,並不知道是那裏來的,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;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,
10 對他說,人都是先擺上好酒;等客喝足了,纔擺上次的;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。
11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,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,顯出他的榮耀來;他的門徒就信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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